政协委员主张撤销商品房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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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洪洋主张国家撤销公摊面积,政协主张将实践的撤销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有用面积之中 。让老大众理解付费 ,商品定心购房,摊面一起也化解业主与开发商诸多矛盾胶葛 ,政协主张促进社会调和。撤销

“在商品房出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商品全国普遍现象 。最可怕的摊面是公摊面积缺少法律依据和准则束缚 。”在履职过程中,政协主张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发现公摊哪些面积,撤销公摊多少面积都是商品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摊面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利。政协主张

“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组织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组织的撤销监督下丈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 ,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丈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商品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 ,而大众却为它承当了高额费用 。”洪洋介绍 ,公摊面积区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归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 ,有没有重复收费 ?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 。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 、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 ,在住所寿数期  ,几十年的堆集又是一笔巨额的委屈开销。

与此一起,业主并未享受到公摊面积的合法收益。公摊面积已然摊给了业主,那公摊面积所发生的收益(广告  、车位、会所 、超市等收益)也应当摊给业主。可现实并非如此  ,开发商只将公摊面积数据和费用摊给了业主 ,而公摊面积所发生的收益却被开发商据为己有。

洪洋介绍,住所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费不合理。物业公司服务的仅仅公共面积 ,而并不入户服务,居民室内卫生和设备修理都由居民自己承当费用,为什么物业收费要包括室内面积?而公摊面积并不供暖 ,却大都采暖费依照建筑面积(包函公摊面积)收取 ,这样的收费极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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